普惠金融交易中心(大连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普惠公司”)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“回头看”工作期间,严格按照大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暂停新增业务,抓紧进行存量业务的兑付工作。
为严控风险、稳步兑付,防止任何主体擅用、冒用普惠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或进行其他商业活动,损害国有资产、普惠公司、客户及其他合作相对方名誉、利益等,普惠公司在此郑重声明:
普惠公司2102212110672号公章、2102212110673号财务专用章、2102212110674号合同章、2102212110675号沈博恩法人章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《大连日报》声明作废。普惠公司全部对外商务活动中签署的各类协议等法律文件,除加盖本公司印章外,必须由普惠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“沈博恩”亲笔签字方为有效。否则,均为无效法律文件或行为,普惠公司一概不予认可,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相关责任方自行承担,普惠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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